报废机动车未行驶,交警可以无告知拖走吗?

报废机动车未行驶,交警不可无告知拖走。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需当场出具凭证,并告知处理期限,未行驶报废车也需依法处理,否则将损害车主合法权益,影响交警部门执法公信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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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废机动车未行驶,交警处理需依法。常见处理方式为扣留并出具凭证,告知处理期限。若车辆已报废,应强制报废并处罚;若未达报废标准,需依法返还。选择处理方式需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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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废车未行驶,交警需依法处理。具体操作:1.交警发现报废车,需先核实车辆信息;2.若确为报废车,应扣留并当场出具扣留凭证;3.告知车主在规定期限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,根据车辆情况决定强制报废或返还;4.若车主逾期未处理,交警部门可依法进一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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